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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马协2016年全国马术项目竞赛规程最终版出炉

评论手机客户端2016-4-4 12:59:40 来源:第一赛马网 作者: 编缉:林颖
摘要:3月29日,中国马术协会官网发布《关于发布2016年全国马术项目竞赛规程的通知》,今年中国马术协会主办的马术赛、速度赛、绕桶赛、耐力赛等赛事的竞赛规程正式敲定。

 

    3月29日,中国马术协会官网发布《关于发布2016年全国马术项目竞赛规程的通知》,今年中国马术协会主办的马术赛、速度赛、绕桶赛、耐力赛等赛事的竞赛规程正式敲定。

 

附件:2016年全国马术项目竞赛规程

 

    其中全国速度赛马锦标赛和中国速度赛马大奖赛竞赛规程如下:

 

全国速度赛马锦标赛

一、主办单位

中国马术协会

 

二、承办单位

湖北省武汉市体育局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2016 年10 月22 日—23 日,湖北武汉。

 

四、参赛单位

参赛单位为2016 年度国家体育总局马术项目注册代表单位以及中国马术协会注册会员。

 

五、竞赛项目

(一)2 岁马组:1000 米

(二)3 岁马组:1000 米、2000 米

(三)4 岁以上马组:1000 米、2000 米、3000 米

 

六、参赛资格

(一) 参赛运动员须在国家体育总局或中国马术协会完成2016年度会员注册手续。运动员性别不限,须年满15岁(2001年及以前出生)。

(二) 各参赛单位每个项目限报3人3马,运动员每个项目限报一匹马参赛,每名运动员限报3个项目。参赛马匹不可兼项。报名参赛马匹数在5匹及以下的单位,限报工作人员5名,马匹数在6匹及以上的单位限报工作人员8名,马主人数不超过参赛马匹数。

(三) 同一组比赛中,当参赛马匹数量不足4匹时,该组比赛将被取消。

(四)参赛马匹须具有中国马术协会颁发的马匹护照,并在到达赛区后及时向赛会兽医提交。参赛马匹在赛前按规则要求进行验马,未参加验马的马匹不得参加比赛。2岁马组马匹须在2014年出生。3岁马组马匹须在2013年出生。4岁以上马组马匹须在2012年及以前出生。

(五) 参赛马匹赴赛区前须办理相关检疫手续,并由所在地、县级兽医站出具检疫合格证明,随马匹到赛区时递交承办单位。

(六)赛前10天,如果香港赛马会、澳门赛马会或其他国家(地区)赛马组织来函举报或核实报名参加速度赛马项目马匹为其退役马匹,并经赛事资格审查委员会证实的,将不得参赛。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马术协会制定的《速度赛马竞赛规则》。特殊规定按照赛事补充规定执行。
(二)马匹负重不得低于50 公斤(含50 公斤),低于此重量者要增加负重量,以达到此重量要求。
(三)参赛马匹在赛前由抽签决定各班马号和闸位。如比赛成绩相同,以运动员体重和鞍具重量决定先后,重者为先。
(四)比赛在沙(或草)地举行,使用起跑马闸箱,沿顺时针方向行进。
(五)当同一项目报名参赛马匹数超过闸位数(14个)时,采取抽签分组形式进行预赛,预赛竞赛办法同决赛;参赛马匹分为两组时,每组前7名进入决赛,如一组只有7匹马时,则该组第7名与另外一组第8 名马匹比较完赛时间,用时少者进入决赛,用时多者淘汰;参赛马匹分为三组时,每组前4名及余下马匹中用时最少的2匹马进入决赛;参赛马匹分为四组时,每组前3名进入决赛。如出现闸位数不是14个时,分组录取办法另行规定。
(六)锦标赛各小项前3名马匹获得中国速度赛马大奖赛总决赛的参赛资格

 

八、仲裁委员会、裁判委员会及资格审查委员会

(一)裁判员名单另行通知,人选由中国马术协会指定,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派。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参赛马匹数 8 匹以上(含 8 匹) ,录取前 3 名;参赛马匹数 6-7 匹,录取前 2 名。参赛马匹数 4-5 匹,只录取第 1 名。

(二)每项获得录取名次的运动员和马匹颁发奖杯、奖牌、奖品和证书。

(三)大会设“最佳马主奖” ,为马主颁发奖杯一座。

(四)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颁发奖杯一座。

(五)赛事奖金办法另行规定。

 

十、报名和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按统一格式要求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于赛前20 天寄达国家体育总局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马术部(邮编:100049 地址:北京石景山区老山西街5 号,传真010-68862596)和承办单位,并发送电子文本至ceabmzc@126.com。逾期报名按不参加论。截至比赛抽签前,各参赛单位在报名表替补运动员马匹范围内更换运动员或马匹,替补马匹必须参加赛前验马。
(二)参赛运动员、工作人员、大会指定裁判员和参赛马匹于
赛前3 天到赛区报到。

 

十一、器材和经费

(一)参赛运动员和马匹的装备自理,着装和器材必须符合规则。

(二)大会负担竞赛组织费用,其他费用由各代表队自理。

(三)参赛运动员和马匹比赛期间的意外保险由各代表队自行办理。各代表队运动员和马匹在比赛期间所发生的事故与意外伤害,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其他

(一)兴奋剂检查和处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二)参赛马匹须按规定注射马流感疫苗。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中国速度赛马大奖赛

一、主办单位

中国马术协会

 

二、承办单位

新疆赛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训练二大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人民政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源县人民政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昭苏县人民政府

 

内蒙古赛区: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政府

 

山西赛区:山西玉龙马业发展有限公司

 

总决赛: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新疆赛区:

第一站,2016 年5 月21日-22日,新疆库尔勒;

第二站,2016 年6 月11日-12日,新疆新源;

第三站,2016 年6 月25日-26日,新疆昭苏。

 

内蒙古赛区:2016 年7月9 日-10 日,内蒙古科尔沁右翼中旗

 

山西赛区:2016 年9月3日-4日,山西右玉

 

总决赛:2016 年11月13日,四川成都

 

四、参赛单位

参赛单位为 2016 年度国家体育总局马术项目注册代表单位以及中国马术协会注册会员。

 

五、竞赛项目

(一)2 岁马组:1000 米

(二)3 岁马组:1000 米、2000 米

(三)4 岁以上马组:1000 米、2000 米、3000 米

(四)马匹身高 1.40 米以下组:1000 米、5000 米(内蒙古赛区)

 

六、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须在国家体育总局或中国马术协会完成2016年度注册手续。运动员性别不限,年龄须达到15岁(2001年及以前出生)。

(二)各单位每个项目限报3人3马,运动员每个项目限报一匹马参赛,每名运动员限报3个项目,参赛马匹在一站比赛中不可兼项。报名参赛马匹数在5匹及以下的单位,限报工作人员5名,马匹数在6匹及以上的单位限报工作人员8名,马主人数不超过参赛马匹数。
(三) 参赛马匹须具有中国马术协会颁发的马匹护照,并在到达赛区后及时向赛会兽医提交。参赛马匹在赛前按规则要求进行验马,未参加验马的马匹不得参加比赛。2岁马组马匹须在2014年出生。3岁马组马匹须在2013年出生。4岁以上马组马匹须在2012年及以前出生。马匹身高1.40米以下组马龄:1000米组别马匹须在2014年及以前出生,5000米组别马匹须在2012年及以前出生。
(四)同一组比赛中,当参赛马匹数量不足4 匹时,该组比赛将被取消。
(五)参赛马匹赴赛区前须办理相关检疫手续,并由所在地、县级兽医站出具检疫合格证明,随马匹到赛区时递交承办单位。
(六)赛前10天,如果香港赛马会、澳门赛马会或其他国家(地区)赛马组织来函举报或核实报名参加速度赛马项目马匹为其退役马匹,并经赛事资格审查委员会证实的,将不得参赛。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马术协会制定的《速度赛马竞赛规则》。特殊规定按照赛事补充规定执行。
(二) 马匹负重不得低于50公斤(含50公斤),低于此重量者要增加负重量,以达到此重量要求。
(三) 参赛马匹在赛前由抽签决定各班马号各闸位。如比赛成绩相同,以运动员体重和鞍具重量决定先后,重者为先。
(四) 比赛在沙(或草)地举行,使用起跑马闸箱,沿顺时针方向进行。
(五)当同一项目报名参赛马匹数超过闸位数(14个)时,采取抽签分组形式进行预赛,预赛竞赛办法同决赛;参赛马匹分为两组时,每组前7名进入决赛,如一组只有7匹马时,则该组第7名与另外一组第8名马匹比较完赛时间,用时少者进入决赛,用时多者淘汰;参赛马匹分为三组时,每组前4名及余下马匹中用时最少的2匹马进入决赛;参赛马匹分为四组时,每组前3名进入决赛。如出现闸位数不是14个时,分组录取办法另行规定。
(六)总决赛马匹参赛资格将由各赛区比赛直接产生。新疆赛区每一站比赛各项目第一名马匹获得总决赛参赛资格;内蒙古赛区和山西赛区各项目(不包括马匹身高1.4米以下项目)前3名马匹获得总决赛参赛资格;其余参赛资格由2016年全国速度赛马锦标赛各项目前3名马匹和2016年中国马术大赛速度赛马各项目前2名马匹获得。
   已经获得一个项目总决赛参赛资格的马匹可以参加余下赛区的比赛,并获得名次和奖励,但不再参与余下赛区该项目的总决赛资格排名。
    同一匹马可在不同项目均获得总决赛参赛资格,但须于总决赛参赛报名截止前确认参加一个获得资格的项目;其他项目的总决赛参赛资格由产生该资格所在赛区的马匹递补。

 

八、仲裁委员会、裁判委员会及资格审查委员会

(一)裁判员名单另行通知,人选由中国马术协会指定,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派。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参赛马匹数 8 匹以上(含 8 匹) ,录取前 3 名;参赛马匹数 6-7 匹,录取前 2 名;参赛马匹数 4-5 匹,只录取第 1 名。

(二)每项获得录取名次的运动员和马匹颁发奖杯、奖牌、奖品和证书。

(三) 设“最佳马匹形象奖”,颁发奖杯一座。

(四) 设“最佳马主奖”,颁发奖杯一座。

(五) 总决赛设“年度最佳骑师奖”1名,颁发奖杯一座。

(六) 赛事奖金办法另行规定。

 

十、报名和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按统一格式要求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于赛前20天寄达国家体育总局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马术部(邮编:100049 地址:北京石景山区老山西街5号,传010-68862596)和承办单位,并发送电子文本至ceabmzc@126.com。逾期报名按不参加论。截至比赛抽签前,各参赛单位在报名表替补运动员马匹范围内更换运动员或马匹,替补马匹必须参加赛前验马。
(二)参赛运动员、工作人员、大会指定裁判员和参赛马匹于
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
 

十一、器材和经费

(一)参赛运动员和马匹的装备自理,着装由大赛组委会统一规定,装备必须符合赛事规则。
(二)大会承担竞赛组织费用,其它费用由各代表队自理。
(三)参赛运动员和马匹比赛期间的意外保险由各代表队自行办理。各代表队运动员和马匹在比赛期间所发生的事故与意外伤害,主办和承办单位及协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其他

(一)兴奋剂检查和处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二)参赛马匹须按规定注射马流感疫苗。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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